改革以来,国家逐步挣脱对外的积极防御思维和对内的阶级斗争思维,开始进入常态化的经济与政治建设阶段。
有人可能还记得,在电视剧《一年又一年》中,曾有过这样一个有趣的场景。下车的时候,他跟我说,好好保重自己。

事实上,由于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的迫害和承受的苦难,他们比其他人有更多的理由采取冤冤相报的方式来惩处这些政治上的宿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自己的儿子被车撞了呢?不知道周立波发现没有,这一次,观众们没有爆笑,掌声也十分零落。然而,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这件事是那样新鲜好奇和难以理解。比如,当李启铭开车在校园里撞人并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时,被撞伤亡的同学和在场的行人是弱势的鸡蛋,但是当媒体间已经将我爸是李刚这句话造出36万条搞笑段子的时候,当名演员周立波在上海的兰心剧场领着上千名观众齐声高喊举头望明月、我爸是李刚的时刻,李刚一家人似乎也成了可以供亿万人民煎蒸炒煮的鸡蛋。据当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律师组组长张思之先生回忆,当时,在大部分人的意识中,谁替四人帮辩护,谁就是四人帮的同伙。
场景:北京胡同居民小院。被卢刚无辜枪杀的美国教授里,有一位名叫安妮的副校长。面对种种压力,原本打算在网上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讨论此事的"宜黄慧昌"最终不得不在网上发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原定与网友交流的计划不得不取消,而"宜黄慧昌"也就此销声匿迹,再未在网上出现。
所以,媒体虽然在事件一发生就开始爆炒,但到当天下午,就开始逐渐有澄清事实的消息出来,所以没有进一步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多数钉子户可能会在部分实现自己的要求后同意搬迁,毕竟他们得到的补偿已经比他们的邻居高了。11月2日发生在黑龙江密山县的自焚事件,实际上政府已经与拆迁户达成协议了,当事人也已经不需要自焚了,治安人员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发生意外,想让他丢掉打火机,当事人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烧着了的,完全不能怪当地政府。"宜黄慧昌"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而销声匿迹后,没见一个人出来捍卫"宜黄慧昌"的"发言的权利",反倒是有更多的人"奋起千钧棒",继续"痛打落水狗",还在继续批判"宜黄慧昌"的"荒谬言论"。
这种方式既可以保证城市发展,又能够保证集体的利益,也能够满足拆迁户合理的利益诉求。在近年来关于类似的暴力拆迁和暴力反拆迁的报道中,始终被媒体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的最基本的事实是,对于大多数城郊或城中村农民来说,拆迁是他们期盼已久的事情。

政府一旦陷入这种状态,就会缩手缩脚,对事件的处理会变得更加缺乏智慧,使矛盾升级,对抗程度也更加激烈。但如果这家人的"权利意识"特别强,就可能会强调,被征用的土地面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他们得到的补偿比我们的多?就可能会反抗拆迁。在一个利益共同体里面,赋予个体过大的权利,而集体的权利越来越小,最终使个体利益诉求能够否决集体利益,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但实际上,被媒体塑造为反拆迁英雄的"最牛钉子户"早就搬出了那套房子,不在那里生活了,她留着这套房子,就是在等拆迁,获取高额补偿
"宜黄慧昌"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而销声匿迹后,没见一个人出来捍卫"宜黄慧昌"的"发言的权利",反倒是有更多的人"奋起千钧棒",继续"痛打落水狗",还在继续批判"宜黄慧昌"的"荒谬言论"。住人的家庭得到的补偿标准比没有住人的高,房子新而且大的比房子旧而且小的高,家里人多的比人少的高,如此等等。面对种种压力,原本打算在网上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讨论此事的"宜黄慧昌"最终不得不在网上发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原定与网友交流的计划不得不取消,而"宜黄慧昌"也就此销声匿迹,再未在网上出现。在近年来关于类似的暴力拆迁和暴力反拆迁的报道中,始终被媒体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的最基本的事实是,对于大多数城郊或城中村农民来说,拆迁是他们期盼已久的事情。
最让人惊讶的是,作为最大的官方媒体的新华社不仅没有支持基层干部的这种积极性,反而在众多媒体中率先发难,几乎是以最严厉的口吻批判了"宜黄慧昌"的"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说法。而且,在多数情况下,普通的中国农民也能够理解并接受这种照顾。

在这种情况下,多数钉子户可能会在部分实现自己的要求后同意搬迁,毕竟他们得到的补偿已经比他们的邻居高了。而在多数出现类似宜黄事件这样的事件中,事情的起因往往都是因为农民的要求超过了政府能给出的价格太多。
本来完全是在心平气和地解释他们做事的逻辑的宜黄慧昌的文章被编辑处理过后,本来只是全文的一个逻辑推论环节的"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句子被拎出来,作为全文导读,而"宜黄慧昌"能在如此困难的处境下挺身而出辩论的勇气完全被忽略了,洋洋洒洒的长文中别的部分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进入公众视野的就只剩下了这一句话。毫无疑问,舆论监督当然是需要的。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应当找到一个比较好的权利分配机制,使各方合理的利益诉求都能尽可能满足。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可能会因为拆迁或土地被征用,而获得了足够一个普通白领辛辛苦苦工作至少十年的补偿,或者是得到多套补偿性住宅,只要有地铁或城市发展规划覆盖到该地区,这些房子马上会增值数倍,这些农民已经成了当今中国城市里最大的寄生食利阶层。政府在确定补偿标准的时候,会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比如说,在被征用土地上住人与否、房子的新旧和大小、家庭人口的多少等等,都在考虑范围之内。即使100家人需要拆迁,如果只有1家反对,拆迁就可能拆不了。
而在现实中,最后的结果往往是,越是敢于冒险的农民越是有可能得到比其他人更高的补偿标准。但现在中国恰恰就是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而当地政府预料到拆迁户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去时邀请了各方面的人员参与,不仅带了消防人员,还特意找了媒体一同前往。但这种诉求应当以合理的方式获得,而不能采用非常规的方式。
当然,面对这样严重的公关危机时,如何应对和处理,也是考验基层政府和干部的智慧的。在类似反拆迁这样的事件中,媒体完全一边倒,而且是全国媒体集体介入,就有可能让更多的人在面临拆迁时选择以极端的方式与政府博弈,客观上的效应几乎是教唆拆迁户自杀。
但正如贺雪峰指出的,同样不能忽视的是,近10年来,正是因为大量的土地转让收入的存在,才让基层政府有钱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修桥铺路,增加社会保障投入,改善民生。但如果这家人的"权利意识"特别强,就可能会强调,被征用的土地面积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他们得到的补偿比我们的多?就可能会反抗拆迁。面对钉子户,实际上基层政府多数情况下首先想到的当然不会是以强制的方式达成目标,而是会与钉子户沟通,尽可能劝说,劝说不成,再进入谈判阶段,做一定的让步,以换取钉子户的让步。但需要强调的是,媒体即使介入,也应当有分寸,以中立的立场客观地反映矛盾两方面的情况和诉求,沟通双方的立场,探索解决矛盾的可能性和具体的办法,并监督其实施,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
比如说,在拆迁的时候,如果涉及到100户人家,就可以在这100户人家里面进行投票表决,给予每个家庭平等的投票权,让他们自己决定,只要达到一定比例,符合集体利益,就可以强制反对的人搬迁。同样的事情反复上演,最后导致的结果是,在公众中形成了一种"凡是拆迁都是强拆,凡是强拆都应该反对"的印象。
所以,基层政府在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就很容易慌乱,做出很错误的事情,即使有些正常反应也会在媒体上被反映为颟顸不讲理的举措。因为政府的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就给了农民争取和谈判的空间。
当然,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与政府出让土地获得的报酬相比,城郊农民得到的补偿确实并不能算很多。而在近些年来农户地权加强而集体权利越来越弱的情况下,村庄集体对单个农户的干预能力也就越来越弱了,基本上无法改变农户的决定。
这10年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之所以能以远远高于1978年以来的前20年的速度进行,也是因为拆迁。面对媒体上完全是一边倒的批评,各地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一级的基层政府几乎没有做过多少反驳,以沉默承认了他们自己理亏,而这样的事情往往都以引起政府高层注意、地方政府被责令改正的结果告终。唯一的赢家就是媒体,通过支持拆迁户的立场和诉求,使媒体站在了一个道义制高点上,成了社会公众眼里的"良知",获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毫无疑问,宜黄事件中,遭遇拆迁问题的肯定不止钟家这一家,还有很多家农民的房子也被拆掉了,但他们并没有都像钟家这样以非常暴烈的形式反抗。
因为他们都知道,只要这一次与政府的博弈能成功,就可能彻底改变家庭的生活水平和命运。假如说一个村子有100户人家,农田灌溉需要分摊成本,但是有一家人不愿意出钱,这件事情就做不成,最后的结果可能无法灌溉,大家一起减产。
因为没有固定而统一的标准,政府制定标准的弹性空间比较大,最后造成的结果是,拆迁成了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一场博弈。如果是后一种,博弈就会演变成僵局,政府就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极端情况下,就会出现钉子户自焚、暴力对抗的情形。
而且,在今天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被政府拿走的钱当中,又有一部分被各级政府官员以各种形式和名目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政府一旦陷入这种状态,就会缩手缩脚,对事件的处理会变得更加缺乏智慧,使矛盾升级,对抗程度也更加激烈。